鲁东大学食品工程学院

关于毕业审核的几点说明

时间:2017-05-31

 

一、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时间为610日前,由学院教务办公室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完成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二、毕业资格审查(含第二专业)

(一)审查依据及办法:

1、各学院依据《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13]44号)、《鲁东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3版)和《鲁东大学专升本及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学校及上级有关学业、学籍文件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高水平运动员(名单见附件1)除了依据上述相关文件外,同时依据《鲁东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65号)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

3、出国学生审查办法: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办理出国或由对台办办理的对台交流的学生,毕业审查同时依据《鲁东大学关于学生出国留学项目相关事宜的暂行规定》(20151229日签发)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4、开设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学院依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东大学第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和《鲁东大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26号)等文件对修读第二专业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工作流程

1、学生自查。学院组织毕业生按照毕业资格审查标准进行个人情况自查。学生可以通过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自查:点击“综合查询”,根据左边提供的菜单,可以进行“成绩查询”、“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的查询。

2、学院审查。各学院根据毕业审查要求和标准,从德、智、体及修读学业情况等方面对毕业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审查完毕,组织毕业生确认审查结果并签字,然后将审查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公示无异后,通过系统打印《鲁东大学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统计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10日前报学籍科。

3、教务处复查。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毕业资格审查数据进行汇总、复查,并将全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4、教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结果,打印具有毕业资格毕业生的毕业证,并组织各学院完成照片粘帖、加盖公章等事宜。

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含双学位)

(一)学位授予标准

学位授予标准执行《鲁东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鲁大校发[2007]149)等相关规定。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鲁东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并将申请表交至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如果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但符合政治标准的,若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所学专业领域科研论文者(要提供出版刊物原件)或在体育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亦可由学生在《鲁东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学术或体育方面突出成绩”一栏填写,并将佐证材料一并交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学生的佐证材料及《鲁东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于610日前报学籍科。

2、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学院教授委员会要按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逐一审议申请学位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和学术水平,审查学位申请人员的申请资格。审查完毕后组织毕业生确认审查结果并签字,然后将审查结果(公示模板见附件2)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将《鲁东大学××学院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的说明》(附件4)、《建议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登记表》、《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建议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10日前报学籍科。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对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议情况,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4、教学处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打印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学位证,并组织各学院完成照片粘帖、加盖公章等事宜。

四、结业、肄业、延期毕业办理

(一)结业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按结业处理。结业的学生可以按以下情况之一办理:

1)申请办理延期毕业。本科最多可延长2年,专科最多可延长1年。

2)不申请办理延期毕业。须按时办理离校手续,不再具有鲁东大学学籍,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本科2年之内,专科1年之内),返校办理重修。重修后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或学位)证书日期按发证日期填写。

(二)肄业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按肄业处理。肄业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需办理延期毕业,延期年限本科生不能超过2年、专科生不超过1年。

凡不申请延期毕业的肄业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需填写《肄业申请表》(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出具《肄业证明》。

(三)延期毕业

申请延期毕业的结业生或肄业生,经学校批准后作为在校生管理,具有鲁东大学学籍,须按时注册和缴纳学费。延期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对待,修业时间按实际起止年月填写,学制均以标准学制计。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办理如下手续:

1、填写《鲁东大学学生延期毕业审批表》(附件6)报所在学院审查,学院同意后编入相应班级,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2、教务处审查同意后,由学生本人持《鲁东大学学生延期毕业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肄业申请表》和《鲁东大学学生延期毕业审批表》,报送时间为68日前。

五、第二专业、双学位证书发放注意问题

1、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只有主修专业和第二专业都达到毕业条件符合学历授予资格,才能颁发毕业证书;主修专业或第二专业有其一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证书暂不发放,且按结业进行学历注册,待返校重修均符合毕业要求后再补发证书并更改注册结论;主修专业毕业、第二专业结业的,学生如放弃第二专业的修读,则可以颁发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放弃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填写《鲁东大学学生第二专业放弃返校重修申请表》(附件7)于6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要获得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必须先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授予资格;主修专业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第二专业毕业但不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可以先颁发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待返校重修达到学位授予资格后再补发第二专业的学位证书;主修专业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第二专业结业,主修专业和第二专业的学位证书均暂不发放,待返校重修第二专业达到毕业要求后再补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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